
更新時間:2015-11-15
國家工商總局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
做好經營異常名錄數據庫建設
為落實工商總局、發展改革委等38個部門簽署的《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有關部署,開展跨部門、跨地域、跨層級的信用聯合懲戒工作,11月4日,工商總局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經營異常名錄數據庫建設落實失信聯合懲戒的通知》,要求匯總全國各地經營異常名錄有關數據,形成全國統一的經營異常名錄數據庫。
通知要求,各省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以下統稱工商部門)建立健全本省經營異常名錄數據庫,將省、市、縣三級工商部門登記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異常名錄數據匯總整合,同時關聯注冊登記、執法辦案、年度報告、抽查等各類數據。
通知要求,各省級工商部門將本省數據上報至總局數據中心,形成全國經營異常名錄數據庫。全國統一的經營異常名錄數據庫建成并實現動態更新后,總局將根據運行情況盡快向各省級工商部門開放數據庫下載接口,實現經營異常名錄數據的全國共享。各省級工商部門要實時、準確歸集全省經營異常名錄數據,并嚴格按照總局要求的時間上報。經營異常名錄數據將直接關聯市場主體信用懲戒措施,涉及相對人切身利益,應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通知強調,在建立完善本省經營異常名錄數據庫、按時上報數據的同時,各省級工商部門要通過多種途徑,積極將經營異常名錄數據推送至同級各有關部門,推動信用聯合懲戒的開展;向同級部門推送的經營異常名錄數據要與向總局上報的數據一致。對于《備忘錄》所規定的需要同級各有關部門配合實施的其他聯合懲戒事項,各省級工商部門在建立健全本省經營異常名錄數據庫時要提前謀劃、統籌考慮,積極將本省經營異常名錄數據庫納入地方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